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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继续取消和下放审批权

发布时间:2013-09-13阅读次数:来源:国建联信认证中心
   在国务院已公布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了梳理,研究提出了拟取消、下放和整合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意见已报送中央编办。
 
    发改委表示,今年以来,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推进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把减少行政审批作为职能转变的突破口,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减少和下放投资审批事项时,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重大项目外,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备案范围,切实落实企业和个人投资自主权。国务院第六次、第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和下放的133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国家发改委占了28项。
 
    发改委强调,在国务院已公布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发改委对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再次进行了梳理,研究提出了拟取消、下放和整合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意见已报送中央编办。
 
    而为把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切实落到实处,避免由于监管不到位出现管理真空,造成过度投资、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等,按照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的要求,发改委研究提出了加强后续监管的指导意见,防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出现明放暗不放、中途截留、变相审批等问题。
 
    在此之前,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近日召开的委党组集体学习会上表示,要继续完善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的工作方案,核心要突出发改委的特点和系统特色,要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职能转变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与宏观调控方式和审批制度的转变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从而为解决问题打好基础;并提出下一步要从发改委层面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一是坚持抓经济平稳增长,抓改革深入推进,二是坚持抓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三是坚持抓反对“四风”,改进作风。 undefined undefin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