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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行业实施碳排放交易的几个问题

发布时间:2014-08-13阅读次数:来源:国建联信认证中心
来源: 中国建材股份    日期: 2014年08月11日
   摘要:碳交易的开展应促进水泥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而不要产生新的制约。因此,在碳市场机制和规则设计上,要设置科学合理的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制定鼓励和激励企业减排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在促进水泥行业发展的同时实现预定的减排目标。碳交易的开展将对现有生产、运行和管理等多方面产生重要影响,水泥企业需要从战略角度出发,提早准备、谋划未来。
      为实现碳减排目标,2012年初我国启动了7个省份的碳排放交易试点。该七个碳交易试点区域内所开发的CDM项目每年产生的碳减排额度约4200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深圳碳排放交易市场率先启动,于2013年6月18日正式交易,确定了635家工业企业和200个大型公共建筑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这标志着碳交易进入实操阶段。
      值得水泥行业关注的是广东4家水泥企业为未来新增产能,以60元/吨共计7800万元认购了130万吨碳排放权配额。这是我国基于碳排放总量控制下的首宗配额交易,而且是带强制色彩的。水泥行业产生的二氧化碳约占全球人为二氧化碳排放量的6%,在我国该比例已接近20%。水泥行业作为碳排放的大户和碳减排的重要领域,将逐步成为碳交易市场的主体之一。那么,水泥企业该做哪些准备?水泥行业该如何开展碳交易?政府又怎么起作用等都是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文将针对水泥行业的特性,探讨实施碳排放交易的几个问题。
      问题一:单个碳如何计算?
      这里的单个碳,是指单个企业在统计期间所排放的二氧化碳。单个碳的计算需要一套国家层面统一制定或者是碳交易市场统一指定的水泥行业产生二氧化碳排放量计算方法。目前国家标准正在制定过程中,水泥企业还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计算方法。可供企业参考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一是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2006年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二是世界水泥可持续发展倡议组织(CSI)《水泥二氧化碳和能源议定书》,三是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2011年发布的《水泥CO2生产排放量计算方法(征求意见稿)》。这三种计算方法整体框架和计算原理基本相同,而在运营边界的范围、每个排放过程中的具体计算方法以及具体CO2排放系数上存在差异,因此计算结果存在差异。
      企业可采取一种方式来核定自己的排放量和水平,提前摸清自己的需求量和供给量,也可据此预测自己未来排放情况。一旦加入到碳交易市场中,企业就必须按照交易市场规定的计算方式方法来确定排放量。
      问题二:总量碳如何计算?
      碳交易市场标准和规则定制的基础就是数据,这数据既包括单个碳,也包括交易市场内的总量碳,即市场所有企业碳排放总量。在一个交易市场上,供需量是定价的重要参考因素。碳交易市场需要通过碳核查来掌握碳的供需量。在碳核查方面,国内各个行业情况不同,就要由行业协会或企业间协商,结合本行业技术水平和平均排放水平统一制定碳排放核查标准体系,编制碳排放核算和报告指南,然后由政府颁布实施,从而完成行业和企业碳排放的初始盘查。国际上通用的是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06年发布的ISO 14064系列温室气体盘查验证标准,以及世界资源研究所(WRI)和世界可持续发展研究会联合发布的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产品层面的碳核查,则主要采用由英国标准协会( BSI )等发布的PAS 2050《商品和服务生命周期温室气体排放评估规范》。
      在水泥行业,我国尚未正式开展以水泥熟料生产线为测算对象的全方位碳排放测算。要制定我国完整的水泥行业碳排放核查体系,就需要对全国范围的水泥企业进行普查或大规模抽样调查,才能代表全国水泥生产碳排放水平。通过收集各水泥生产线的各类数据,计算各水泥生产线运营边界内的碳排放量,建立完整的水泥生产碳排放数据库,按一定的数学方法综合获得各省市区的水泥生产碳排放系数体系,以进而综合成国家碳排放系数体系。
      问题三:碳配额如何发放?
      碳交易涉及多个利益相关主体,在排放配额的确定时要坚持“公平、合理、可持续”的原则。只有在碳排放总量数据完备的基础上,才能科学合理分配碳排放配额,继而对配额进行定价。如何给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科学合理分配碳排放权、核定碳排放量,都是非常难的问题。分配方案要兼顾企业发展和减排总量,既保证企业可以接受,又能控制排放总量,这样可以保证市场流动性。
      首先是划定交易主体范围,也就是确定所有可能参加交易的企业。其次是确定总量,包括往年排放总量和目标减排量。再次将排放许可总量分配给所有参与交易的行业,分配过程必须透明,且考虑以往的实际排放量。最后是确定各企业可能分配到的排放许可。
      为避免出现配额超过实际排放量、交易市场初期免费排放权分配不合理等问题,可考虑建立一个由政府部门、企业代表、技术专家等多方参与的“碳排放分配委员会”,在发放过程中,必须跳出只关注分配结果的传统思维,而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配。例如广东省最新方案,控排企业配额发放比例以免费为主(占95%),有偿为辅(占5%)。有偿配额采用拍卖方式,第一年(2013年)企业必须有偿购买5%的配额,之后年度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自由选择是否需要购买有偿配额。免费配额由主管部门按年度发放。广东省碳排放权配额首次有偿竞拍初步定于今年11月下旬进行,11月底前完成所有配额发放工作,配额交易也会在12月底前正式启动。{PAGES}
   问题四:碳排放价格如何确定?
   作为商品,碳排放的价格会受到供给、需求、市场、属性、环境等因素影响。但碳排放这种商品又具有普通商品不具有的特殊性。首先它是一种虚拟商品,只有经过交易市场核证之后才能成为市场内流通商品;其次它不是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也就没有直接生产成本;再次它除了有经济价值外,还有社会价值和政治价值。
      如何给水泥行业的二氧化碳定价是重要问题。价格可以准确反映市场排放权供需状况,是交易体系有效配置环境资源的前提条件。碳排放价格要影响到企业的决策,价格过低企业会无视交易成本,价格过高导致企业减排成本增加,而会被迫采取限产等措施,过度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之前国内水泥行业有参与国外的CDM机制交易,在这过程中,欧盟等发达国家掌握着碳排放定价权,我国水泥企业不具有碳排放的定价权,被动接受国外碳交易机构所设的较低的碳价格,在碳价值链中处于低端位置。随着我国碳交易市场逐步完善,与国际市场或其他交易体系接轨,国内碳交易市场就会影响全球市场的定价,促使碳排放交易价格保持在一个相对合理的区间内,最终形成全球统一的碳排放价格。
      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上,由于交易机制的缺陷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国际碳交易价格从最高峰时的每吨20欧元,跌到过0.7欧元-0.8欧元,这给全球碳交易市场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确定碳排放价格是一个复杂、系统的过程,价格是否合理将直接决定市场的有效性。
      问题五:政府起什么作用?
      碳交易是政府引导下的市场行为,涉及多方利益,在市场起步阶段面临基础薄弱、规范性差、人才技术缺乏等问题,政府应在碳排放交易中充分地发挥维护监督作用,从而规避市场的经济风险和政治风险,推动碳交易市场发展。
      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对碳排放交易市场进行秩序维护,对碳交易市场内各方的责、权、利进行规定约束,对未履约情况提出具有约束力的惩罚措施,为碳交易制度提供基本保障。企业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才能产生减排动力,碳排放交易量增加才能刺激整个市场交易运转。
      由于目前碳交易处于试点阶段,不具备出台一整套法律的时机和条件,政府可以出台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结合减排目标,实施碳排放的总量控制,对碳交易的参与主体有所约束,便于企业制定计划、措施,便于推进碳交易的工作。各试点城市虽然将重点排放企业纳入试点,但对企业没有约束力。短期来说企业可以免费拿到配额,但长远来看必然会有一定的履约成本。一旦企业发现自己在碳交易中的利益受到损害,很有可能退出交易市场,这需要相应的激励和惩罚机制安排。现有其他国家的碳交易机制设计中都制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除了规定高昂的罚款金额外,不少机制都要求没有完成减排目标的主体第二年进行弥补,弥补的程度各不相同。
      另外,政府可以通过第三方核查体系制度对碳排放交易市场进行监督。政府要建立第三方核查的工作体系,明确第三方核查机构的资质、工作流程和工作范围等,要依托行业建立本行业有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核查机构。由专业的第三方核查机构对企业提供的报告进行核实认证,然后企业才能向市场申请配额以及配额交易。
      在我国第三方核查机构总体来说还很弱,建立自己的核查体系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可以暂时邀请国际第三方核查机构参与企业碳排放的核查工作。一是可以满足市场交易的需要,二是可以促进国内这类认证机构的培育和发展。在第三方认证机构方面,SGS集团、挪威船级社、T•V南德、T•V莱茵、法国必维等国际认证业巨头,均在近年启动了碳核查认证业务。
      碳交易的开展应促进水泥行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而不要产生新的制约。因此,在碳市场机制和规则设计上,要设置科学合理的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制定鼓励和激励企业减排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在促进水泥行业发展的同时实现预定的减排目标。碳交易的开展将对现有生产、运行和管理等多方面产生重要影响,水泥企业需要从战略角度出发,提早准备、谋划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