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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约束是我国“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认证认可监管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多年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认可监督机制。包括对认可对象全覆盖的年度监督、特选对象的专项监督、随机抽样的专项治理行动、利用举报信息的投诉调查、对认证企业的确认审核,还有与行政专项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联动监督。认可约束作用不断增强。
本文对CNAS认证机构专项监督及确认审核工作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与解读。
案例1
一、案例基本情况
(一)背景资料
该企业为专项监督检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五味子种植生产、五味子加工、销售。认证范围为植物(五味子)种植、加工,认证面积95.2m2。
企业生产基地位于XX省XX市XX镇。公司于2014年4月建立并运行有机产品生产管理体系,于2014年9月20日获得有机转换认证证书。机构2015年10月1日出具的《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报告》描述:“检查组经过对以往检测报告的分析和当地植保产品整体情况确定具体产品检测项目。五味子:砷、铅、镉、汞、六六六、滴滴涕” “……涉及农残以上项目依据本地区常用该作物植保产品较为普遍使用”。专项监督的现场检查中发现企业的产品检测报告仅检测了六六六和滴滴涕,而对该作物在当地有较高使用可能的多菌灵等化学农药没有检测。抽查机构相关档案因为机构检查组风险评估认为当地常用六六六和滴滴涕(证据1见图3-16),因此选取了这两个项目,而没有选取其他当地常规生产中大量使用的农药。专项监督检查组与当地农业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核实,获知当地实际已有近30年没有使用过六六六和滴滴涕了,当地也无处购买这两种农药。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要求机构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确定需检测的项目,但是这个风险评估绝不是拍脑门,需要检查员的高度责任心和专业素养。
(二)涉及的不符合条款
CNAS-CC02:2013 《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7.9.1 如果认证方案要求进行监督,或依据7.9.3或7.9.4的规定进行监督,认证机构应根据认证方案启动对认证决定覆盖的产品进行监督。
CNAS-SC22:2014《实施有机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C4.3.1 认证机构应制定书面的采样程序,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a) 采样的条件;
b) 采样的要求和方法。
CNCA-N-009:2014《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5.5.2对产品的样品检测
(1)认证机构应当对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安排样品检验检测,在风险评估基础上确定需检测的项目;
……
(一)原因分析(不限于)
检查组责任心不足。
(二)纠正和纠正措施(不限于)
1. 对相关检查员给予处罚并通报。
2. 重新对投入品进行识别和风险评估,并形成文件。
3. 对该企业的产品重新抽样,根据当地的常规五味子使用投入品的情况及其他风险评估的结果选取检测项目重新检测,待检测报告结果决定该企业的认证结论。
4. 对企业库存的获证产品给予封存,对已售出产品给予追回,根据补充检测的结果,对产品给予相应的处置。
5. 对上述检查员的档案进行梳理,检查有无类似情况。
6. 完善人员行为规范管理,修改相应文件,加强人员考核。
7. 对相关人员进行行为规范、风险评估、检测要求的培训。
机构2013年5月14日出具的《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报告》描述:认证机构检查组对企业有机茶生产基地和加工(红茶、绿茶)进行了全面检查,与企业负责人和合作社社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显示检查时间为2013年9月19日至20日中午,检查组由一个人组成,检查时间为1.5日。
(一)背景资料
该企业为专项监督检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有机茶生产与加工(红茶、绿茶)。认证范围:茶叶种植,认证面积160hm2。
企业生产基地位于XX省XX市XX县的自然保护区内,植被茂密,交通不便,各合作社的茶园零散分布在4个乡镇的26个分散地块(证据1、证据2见图3-17,见图3-18),由各个农户管理。公司已获得有机产品认证13年。机构2013年5月14日出具的《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报告》描述:认证机构检查组对企业有机茶生产基地和加工(红茶、绿茶)进行了全面检查,与企业负责人和合作社社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显示检查时间为2013年9月19日至20日中午,1.5人日。专项监督检查的现场检查组开车一个上午(4个小时)仅能看完2个生产基地。现场询问基地管理人员,被告知各个基地之间的交通均如此,调查完公司全部26个生产基地,大约需要4-5天时间。认证机构的现场检查组仅1人、用1.5天时间进行现场检查(证据3见图3-19),无法完成对生产单元的全部生产活动范围逐一进行现场检查,也无法满足对由多个农户、个体生产加工组织(如农业合作社,或“公司+农户”型组织)申请有机认证的,应检查全部农户和个体生产加工组织的要求。
图3-17 证据1:获证组织发布的通知,显示为合作社性质
图3-18 证据2:公司基地地块图,显示有26块生产基地,且分散分布
(二)涉及的不符合条款
CNAS-CC02:2013《产品、过程和服务人认证机构要求》
CNAS-SC22:2014《实施有机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C4.1.2 认证机构应对有机产品的生产、加工及包装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
CNCA-N-009:2014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5.4.4(1)检查计划应保证对生产单元的全部生产活动范围逐一进行现场检查。
对由多个农户、个体生产加工组织(如农业合作社,或“公司+农户”型组织)申请有机认证的,应检查全部农户和个体生产加工组织;
......
(一)原因分析(不限于)
1.认证申请/再认证申请的信息获得不充分。
2.检查人日数的规定存在不足,仅考虑了面积,未考虑地块的数量和分布情况、也未考虑作物种植的产品种类。
3.检查组长责任心不强,发现问题没有及时与机构沟通。
(二)纠正和纠正措施(不限于)
1. 暂停获证企业证书。
2. 重新确定检查人日,安排补充检查,覆盖所有地块和农户。
3. 对当事人批评教育。
4. 对相关档案进行梳理,检查有无类似情况。
5. 修改检查人日数确定的相关文件。
6. 文件修订后,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查XX植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再认证企业。机构2015年11月18日出具的《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报告》描述:“种植基地由申请方统一管理,并且建立了严密的组织管理体系。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体系文件基本满足生产需求,记录基本符合实际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发现该有机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提供的农事记录:1)2015年、2016年的农事记录的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操作人等完全一致,仅有年份不同;2)提供的投入品购买单据为连号收据,而购买时间分别为2015年3月25日和2015年6月25日,且购买时间的前后顺序与收据号码的顺序无法对应。
(一)背景资料
该企业为专项监督检查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葡萄种植生产、销售。认证范围为葡萄种植,认证面积7.4hm2,认证数量55.5t。
企业生产基地位于XX市XX县区XX镇XXX村。公司于2012年6月17日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认证机构2015年11月18日出具的《有机产品认证检查报告》描述:“种植基地由申请方统一管理,并且建立了严密的组织管理体系。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体系文件基本满足生产需求,记录基本符合实际情况。现场检查时提供了有机培训记录。”
专项监督现场检查中企业仅能提供2015年和2016年的农事记录,但其提供这两年的农事记录(包括肥料施用记录、病虫害防治记录、除草记录)除年份不同外,其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操作人等完全一致,明显为编造的记录(证据1、证据2、证据3见图3-20,图3-21,图3-22);企业提供的投入品购买单据为连号收据,而购买时间分别为2015年3月25日(票据编号为7975418)和2015年6月25日(票据编号7975417),购买时间的前后顺序与收据号码的顺序无法对应,购买收据不具备可信性和真实性。(证据4见图3-23)。
图3-20 证据1:企业提供的2015年和2016年的肥料施用记录
对记录的检查是现场检查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现场检查能够再现获证企业的日常管理的情况。记录的检查不能流于形式,不能只关注“有没有”,而是要关注“实不实”。这就要求检查员不但要有责任心,还要有充足的专业知识。
本案例中企业所提供的农事记录与事实不符,所提供的票据也存在造假的嫌疑,企业的诚信存在严重问题,认证的基础已不存在。认证机构应该对农事记录进行认真核对,作出正确的判断和结论,本案例中的检查组对检查敷衍了事、走过场,就属于涉嫌出具虚假结论的情况。
(二)涉及的不符合条款
CNAS-CC02:2013《产品、过程和服务认证机构要求》
7.9.1 如果认证方案要求进行监督,或依据7.9.3或7.9.4的规定进行监督,认证机构应根据认证方案启动对认证决定覆盖的产品进行监督。
CNAS-SC22:2014《实施有机产品认证的认证机构认可方案》
C4.1.1 认证机构的检查活动应至少包括如下方面:
……
2)验证供方提供的信息;
3)识别和调查有风险的区域;
4)记录和账目的检查(生产/销售衡算、投入/产出衡算、确保产品或原料能追溯到其供应商而进行的加工或处理过程的追踪体系审核);
……
CNCA-N-009:2014 《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5.5 现场检查的实施检查组应当根据认证依据要求对认证委托人建立的管理体系的符合性进行评审,核实生产、加工过程与认证委托人按照5.2.6条款所提交的文件的一致性,确认生产、加工过程与认证依据。
5.5.1 检查过程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
(5)对产品和认证标志追溯体系、包装标识情况进行评价和验证。
……
(一)原因分析(不限于)
检查员责任心不强,仅关注了农事记录的有无,而未关注是否与实际符合,没有认真核对记录的真实性。
(二)纠正和纠正措施(不限于)
1.撤销企业证书。
2.对当事检查员处罚并通报。
3. 对该检查员的相关档案进行复查。
4. 对全体检查员就相关问题及其风险进行培训。